
河南省妇联成立于1950年3月,是省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,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,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。担负着团结引导全省各族各界妇女听党话、跟党走的政治责任,以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为工作主线,以联系和服务妇女为根本任务,以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、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为基本职能。
河南省妇联的主要职责是:
(一)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团结、教育全省各族各界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、政治上、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。
(二)紧密围绕省委和省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,团结、动员、组织全省妇女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、精神文明建设,积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,为维护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。
(三)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思想,教育、引导妇女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弘扬“自尊、自信、自立、自强”的精神,积极推动和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教育,全面提高妇女素质。
(四)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,促进妇女参政议政;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、难点问题,及时向省委反映社情民意,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、规划、法规草案的拟定,从源头上强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。
(五)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、为基层服务,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,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、办好事。
(六)负责指导省妇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及基金会、学会、协会的工作,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。
(七)指导省辖市妇联依据《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任务,开展妇女儿童工作;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工作指导;加强与河南籍海外妇女侨胞的联谊;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团结。
(八)承担河南省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。
(九)承担省委、省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。
目前,省妇联机关内设7个部室:办公室(研究室)、组织部、宣传部(网络及新媒体办公室)、妇女发展部、权益部、家庭和儿童工作部、联络部。按照规定设置机关党委、离退休干部工作处。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妇联。一个直属单位:河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。
全省158个县(市区)、2542个乡镇(街道)、5.1万多个村(社区)全部建有妇联组织;全省新经济组织、新社会组织、新媒体行业等领域建立妇联组织1.8万多个;县级以上妇联团体会员有164个。